2008年4月份,天津的高先生在315TS上投诉,称他怀疑自己在一汽大众4S店所购买的速腾为翻新车,在与4S店多次协商无果后,他转而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当中…
无独有偶,山东日照的黄先生也反映了一汽大众4S店把旧车当新车卖的事情。
2008年12月20日,黄先生发现2天前买的高尔夫有非常明显长期使用过的痕迹,在向4S店了解情况时,却发现4S店的解释前后矛盾,在向4S沟通无任何进展的情况下,黄先生愤而向315TS投诉,希望能得到网站的帮助。
事件回放
2008年12月18日,黄先生在一汽大众日照4S店看到高尔夫有做促销活动,当问及促销情况时,4S店销售主管称是由于此车生产公告年底到期,所有的车需要在年底前全部出手,不过,该主管一再强调这车肯定是新车,也一定会按新车的交车标准向车主提供全新的车辆。得到销售主管如此肯定的答复后,黄先生当时就全额支付了购买款。
然而,销售员并没有按照新车的交车标准带领黄先生进行验车,而是直接将一张只欠签名的验车单让黄先生签字,销售员的解释是车身表面都能看到,而像底盘、音响等则需要排队等候,并称此车之前已经检查过了,完全符合一汽大众的交车标准,基于对一汽大众的信任,黄先生虽然有所疑惑,但还是在验车单上签了字。
只开了两天的新车,可以看到锈迹斑斑的排气管
仅仅过了两天,黄先生就因车辆方向跑偏问题于12月20日来到4S店做四轮定位,在维修过程中他发现消音器有长时间高温工作所造成锈蚀的痕迹,另外,他还发现该车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,属于典型的库存车,黄先生购车时可并没有任何人告知该车是库存车,并且对方还是一再强调是新车。
黄先生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,于是找到4S店讨说法,希望4S店能给他更换一辆新车。但销售主管却表示,对于黄先生反映的情况,其实是车辆存放和搬运过程中造成的,并不是什么旧车,因此,他们只同意对生锈部位进行清洗处理。当黄先生质疑该消声器为何会锈蚀到如此地步时,这位销售主管则支支吾吾,而对黄先生提到的同批次其它车辆为何没有出现这种锈蚀痕迹时,该负责人更是无言以对。黄先生一气之下将车开进了4S店进行维权,同时也致电厂家客服热线,希望厂家能协调一下。但厂家却是推卸责任,虽然在电话中一再声称会协调4S店与黄先生沟通,但却从未见到实际效果。
对4S店和一汽大众失去信心的黄先生随后分别向当地消协以及315TS进行投诉。
这样的底盘车况,很难让人想像是只开了两天的新车
跟进情况
从黄先生12月20日将车停到4S店开始维权,截止1月10日,在这20天的时间里,黄先生向厂家打了不下20次电话,但厂家从未主动与其沟通过。以此同时,黄先生也多次在日照消协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4S店协商,尽管消协有关领导明确指出该车的锈迹不符合新车条件,但4S店仍然置之不理。而大陈将投诉转给厂家后,目前得到的信息也只是称正在与4S店协商,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。目前黄先生已经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大陈点评
从黄先生的案例来看,他出于对一汽大众及其4S店的信任,在买车时放松了谨剔,从而导致出目前的事件来。
作为4S店,没有严格按照交车标准带车主进行检测,这是4S店的违规之一,当然车主听之任之的态度同样存在过错,这一点应该各打五十大板;4S店没有告知黄先生真实的车身状况,刻意隐瞒库存车这一事实,无疑有欺诈之嫌,如果黄先生能拿出确凿的证据来的话,很可能可以获得双倍赔偿,但现在需要黄先生举证,不过,这对黄先生来恐怕难度不小。
作为厂商,消费者投诉其品牌4S店时,应该予以积极协调,而不是一味的推卸责任,从文中可以看出,黄先生基本上每天都会打电话给厂家了解处理进展,但是厂商的回复永远都是“正在和4S店沟通!”之类的敷衍的话,这不免与一汽大众禀承的“严谨”的服务理念相违备。
作为以“严谨就是关爱”为服务真谛的一汽大众,大陈真希望企业能拿出实际行动来帮助用户协商解决问题,因为用户对4S店的伤心失望,其本质就是对一汽大众品牌的失望。
库存车的定义:
事实上库存车有两种定义,一种是商家的正常存货量,即车商为保证顾客有现车可以提,而在展厅内保证的合理库存车辆。另一种库存车辆相当于滞销车辆,一般是指制造完成出厂以后超过3个月,还没有销售出去的车。由于汽车制造业特别讲究及时,正常情况下新车从制造出厂到销售出去仅有一两个月。